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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說要跟我分手了

理由是說在我身上沒有看到希望

剛開始跟她提結婚她說已結婚她要生小孩為理由拒絕

那時候我以為她壓根沒想結婚

現在她又已我經濟條件不好為理由

因為她說她想結婚

笑死人

剛開始說不想結婚現在又想說要結婚了

還說我三十六歲沒有三十六歲該有的樣子

什麼都要嫌

就算我換了工作

她又會不會嫌我工作不夠好

反正我就是沒有她一個月五千塊的薪水

我永遠溝不上她的條件

我真的沒有臉再回去求她不要分手

我真的自尊都沒有

難道我連自尊都不要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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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